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陶醉文学 > 大明:我马皇后血亲,百官叫爹 > 第44章 随便写写而已
 
扇子呈上。
是苏工双面绣团扇。
扇面洁白莹润,薄如蝉翼,一面绣着栩栩如生的蝶恋花,另一面则是空白的素绢,专为题字留白。
这材质既能承载精细刺绣,墨色渲染上去亦不会晕散,是顶尖的贡品级扇面。
马煜拿起扇子,指尖拂过细腻的绢面,心中暗赞这做工确实精良。
王千见状,立刻抢上前,手脚麻利地铺好毡垫,研好浓墨。
双手将一支上好狼毫笔捧到马煜面前,腰弯得极低,语气殷勤备至:
“马大人,墨已研好,笔也备妥了。请您题字。”
掌柜满脸惊讶。
忍不住问了一句:“这上面题字,不是应该是陛下御笔……”
掌柜说的极为小心,一边说,一边小心打量。
王千挺了挺胸膛,高声说:“这位是皇后娘娘的血亲,他替皇上代笔,有何不可?”
皇后血亲?!
谁都知道,马皇后早年随着朱元璋一起起义,被满门抄斩。
要说血亲,便是她生下的几个孩子。
能够是马皇后的血亲,又同样姓马,加上这个年纪……
难道说,这位就是传说中,马皇后费尽千辛万苦找到,亲自去接回来的侄儿吗?
都说那是一个被宠坏了的孩子,也没什么本事,怎么现在看着不像?
张红桥瞬间懂了,她怎么就没有想到,能被公主叫表哥,怎么就不能是皇后娘娘的亲侄儿?
她苦涩一笑,刚才还说权势滔天她也瞧不上。
马皇后的血亲,又如何能瞧得上她这个商贾人家呢?
“陛下吩咐的,我得做。”马煜满是无奈,更是目光幽怨:“陛下忙,大表哥也忙,我很闲吗?”
“咳咳咳!”王千杯呛的连连咳嗽,也就只有他,敢对陛下抱怨了。
再说了,他很忙吗?
哪一个大忙人,有空闲时间到处瞎逛,揪别人的小尾巴?
只是这些话,王千也只敢默默放在心上,半个字都不敢迸出来。
马煜提笔,气质骤变。
落笔,行云流水。
字迹飘逸出尘,风骨内蕴,墨色浓淡皆成妙趣。
见状,掌柜在张红桥旁边悄悄地说:“他倒是装的像模像样,不管自己如何,至少写有了大师的气势。”
“不许胡说,”张红桥嗔怪掌柜一眼:“既能给陛下代笔,哪怕没有大家风范,也不会太差的。”
“走,去看看。”
说罢,张红桥和掌柜也凑了上去。
说实话,没人对马煜的书法抱有期待。
马皇后的寻亲的事情,早年也是闹得沸沸扬扬。
谁都知道,这个流落在外的血亲,童年极为凄苦,大字不识一个。
听说在元宵节上,将煜念错,惹得哄堂大笑,说他连自己名字都不识得。
自此以后,便将自己关在马府大门不出。
时间一久,满是皇亲国戚的京都,已经让百姓们渐渐忘掉了还有这么一号人。
张红桥想着,只要字迹工整,他便是极好的。
可在看见扇面上字迹的那一瞬间,张红桥甚至都忘记了呼吸。
扇面上,墨迹未干,一行清隽超逸的小字跃然其上:
“蒲酒盈樽,艾符映户,愿岁岁今朝,长沐天和。”
张红桥的目光死死锁在那行字上,竟忘了呼吸。
字是行楷,因扇面有限,写得不大,却更见功力。
那笔意分明是晋人风骨,尤其是那股飘逸洒脱的神韵,竟与传说中王羲之相似!
不,不是简单模仿,是得其神髓,又融入了书写者自身的清刚之气!
她感觉自己像是被一道无形的闪电劈中,从头顶到脚底都麻了一瞬。
脑子里嗡嗡作响,只剩下一个念头:这怎么可能?这手字……这手字……
王千也凑过来看。
他虽不甚精通,但好坏还是分得清的。
只看了一眼,一股难以形容的震撼从心底直冲头顶!
“我的亲娘姥爷……”王千无意识地喃喃出声,腿肚子又开始发软,“马大人,您这手字怕是比宫里头那些专门写诏书的翰林老爷们……还要、还要……”
他“还要”了半天,也没找出合适的词,最后只化作一句带着颤音的感慨:“神了!真真是神了!”
张红桥终于从那巨大的震撼中找回一丝神智,她缓缓抬起头,看向马煜,眼神复杂到了极点。
有难以置信,有骇然,有崇拜,还有一丝她自己都未察觉的、深深被吸引的迷惘。
掌柜见二人如此反应,更好奇了,忙凑上去看。
这一看,“啊!”了一声。
惊呼道:“天啊,要不是我亲眼看见一个年轻人在眼前提笔,真以为是书圣在世亲笔题字。”
“真不敢相信,要是做旧后,说是王羲之真迹,怕也没人怀疑。”
这话开口,他立刻意识到不对,急忙闭嘴。
可看向马煜的眼神,是毫不掩饰的崇拜。
谁说人家是因为自卑不敢出门的,人家那是在沉淀。
王千也回过神来,连连点头。
因为价格问题导致的一点儿不愉快,此刻已烟消云散。
绝对的实力,真的可以屏蔽一切嘈杂的声音。
马煜整个人仿佛沉浸在书法之中,知道最后一柄团扇写完,这才站了起来。
放下手中的毛笔,舒展了一下腰。
“终于写完了。”
不觉间,已过去一个时辰。
往往这么长时间站立不动,张红桥等人早就双腿发麻。
可直到马煜写完,他们也一点都不觉得累。
甚至就连挪动半步的念头都没有,生怕错过一面团扇的题词。
“太精彩了!”
王千惊呼一声,满脸崇拜的看向马煜:“真没想到,马大人的书法造诣竟如此高深。”
“不仅如此,马大人的才华更比李太白。”
“您竟然毫不犹豫,提笔落下,竟句句都是惊世之句。”王千说话的声音都开始颤抖了。
这要是何等才华,才能够落笔成诗?
相比之下,礼部那些大人摇头晃脑,半天才憋出来的打油诗,简直垃圾。
王千内心疯狂叫爹,要不是马煜不同意,他真巴不得逢人就要吹上一句:“这是我爹,亲爹!”
“今年能收到扇子的大人,真令人羡慕啊!他们肯定当成传家宝来收藏的。”
王千声音满是遗憾,可惜啊,他没有参加端午宴的资格。
转念一想,又如何呢?
他可是第一个看着爹亲笔题词的人。
张红桥此刻心里,也是百感交集。
这一个时辰,她的心态已有了多次转变。
看着第一面扇子的时候,她惊叹马煜的书法造诣,虽然是仿写,却也达到了以假乱真的地步。
这等模仿能力,也并非一日之功。
谁都知道,书法就是多写多练的过程,只要写的足够多,便能模仿大师的笔迹。
这种只能算是毅力惊人。
可当读着那些题词,张红桥才明白,什么叫天之骄子。
原来,根本不是她张红桥看不上人家,而是她配不上人家!
论家世,那是张红桥高攀不起的。
论才华和学识,那是张红桥仰望的存在。
张红桥百分百确定,马煜就是她一直在找的那个人。
可真的找到了,方又惶恐,萤烛之火怎敢与日月争辉?
她是名誉京都的才女,可在马煜跟前,也不过如此。
张红桥心中百感交集,赞赏的声音中多了一丝不易察觉的酸涩:“马大人才华盖世,当真让人钦佩不已。”
“怪不得陛下会让你代笔。”
“怕是代笔之后,除你之外,再难有人比肩一二了。”
马煜笑的随口:“哪这么夸张,随便写写而已。”
随便写写?!
三人面面相觑,随即释然一笑,这话,也就他敢说了。
到底还是年少轻狂,竟不懂得收敛锋芒。不过就冲着这份才华,张狂一些,又有何妨。
马煜心里坦荡,今日他写的的确有点敷衍了。
这一手书法本就是“叮”的一下就来了,在马煜看来,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。
更何况,马煜和沈家有签约。子谦先生真迹也不能人手都有,那沈家还怎么造噱头?
没办法,只能勉为其难仿写王羲之了。
王羲之书法固然是好,却只是仿本,价值大打折扣。
可要是子谦先生真迹,马煜敢保证,在沈家的营销包装下,价值堪比王羲之真迹。
签了合同,没办法了,但愿老朱别怪他敷衍了事。
马煜摇摇头,对这些扇子不太满意。
可这一幕,落在三人眼中,何尝不是一种谦虚过盛。
“咳咳!”王千拉了拉马煜袖子,一不小心说出心里话:“爹,装过头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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